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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型冠状病毒

2019新型冠状病毒,2020年1月12日,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将其命名为2019-nCoV 。 

冠状病毒是一个大型病毒家族,已知可引起感冒以及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等较严重疾病。新型冠状病毒是以前从未在人体中发现的冠状病毒新毒株。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持续开展流感及相关疾病监测,发现多起病毒性肺炎病例,均诊断为病毒性肺炎/肺部感染。

人感染了冠状病毒后常见体征有呼吸道症状、发热、咳嗽、气促和呼吸困难等。在较严重病例中,感染可导致肺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肾衰竭,甚至死亡。目前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所致疾病没有特异治疗方法。但许多症状是可以处理的,因此需根据患者临床情况进行治疗。此外,对感染者的辅助护理可能非常有效。

做好自我保护包括:保持基本的手部和呼吸道卫生,坚持安全饮食习惯,并尽可能避免与任何表现出有呼吸道疾病症状(如咳嗽和打喷嚏等)的人密切接触。

目录

疾病概述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简称“新冠肺炎”,是指20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急性感染性肺炎,其病原体是一种先前未在人类中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即2019新型冠状病毒。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部分医院陆续发现了多例有华南海鲜市场暴露史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现已证实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2020年2月7日,国家卫健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2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其英文名称为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2月22日,国家卫健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名称修订为“COVID-19”,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保持一致,中文名称保持不变。

   患者初始症状多为发热、乏力和干咳,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等严重表现。多数患者预后良好,部分严重病例可出现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或脓毒症休克,甚至死亡。目前,缺乏针对病原体的有效抗病毒药物,以隔离治疗、对症支持治疗为主。

临床表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临床表现为: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会出现缺氧低氧状态。约半数患者多在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值得注意的是,重症、危重症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在1周后恢复。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传播途径

       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由于在粪便及尿中可分离到新型冠状病毒,应注意粪便及尿对环境污染造成气溶胶或接触传播。

诊疗方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暴发后,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并通过分析疫情形势和研究进展,组织专家在对前期医疗救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总结的基础上,及时对诊疗方案进行修订。

        2020年2月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

2020年2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 修正版)》。

         2020年2月1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

         2020年3月4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

出院标准

        2020年1月28日,国家卫健委通报出院标准:临床症状缓解,体温正常,两次核酸检测都呈阴性才能确保出院没有传染性。

        出院标准是咽拭子检查阴性两次,没有任何症状,体温正常,CT也正常,之后要再隔离两个星期。如果要求肛拭子也正常,那么病人就会积压,病床将无法周转,所以还是要密切观察,对所有病人进行一个分级管理。 

疫情影响

        2020年1月23日凌晨,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公告,自2020年1月23日10时起,本市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暂停运营;无特殊原因,市民不要离开武汉,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关闭。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当地时间2020年1月30日晚,世界卫生组织(WHO)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

         2020年2月28日,世卫组织新冠肺炎情况每日报告,地区及全球风险级别均提升为最高级别“非常高”,与中国一致,此前地区及全球风险级别为“高”。

管控类型

   2020年2月,国家卫健委1号公告将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防控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控制疫情传播,根据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的要求,结合全国疫情形势变化及研究进展,2020年3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修订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的通知》。